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及教委通知要求,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意见》,以提交教学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为契机,加强教学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训实验室安全,做好自查工作,年度报告参照附件编制,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统一命名为“2021年度教学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XX学院)”,于2021年3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教务处资源建设科B124,电子版发送至360770155@qq.com。联系人:李煜崚,61369817。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