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转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合作办学中职学校:
《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教委印发,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8日
2025 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 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从 重庆应征入伍 , 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5年应届毕业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
2. 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 并于2024年或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 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从重 庆市外报名应征入伍 , 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5年应届 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 二 )技能竞赛免试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以下赛项相应等次奖励的应届毕业 生 , 可参加技能竞赛免试生招生选拔。
1.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 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 、银奖可作为团 队成员 , 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世界技能大赛、“ 一带一路” 国际技能大赛、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 夺赛铜奖及以上 ,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 、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 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 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或金奖奖项。
3.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 , 获得重庆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市级决赛银奖及以上奖项。
技能竞赛免试生 ,按照赛项及获奖情况分为以下四个等次:
1.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全国“ 互联网+” 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 、全国大学 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一带一路” 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类 项目金奖银奖和展演类获奖项 目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争夺赛金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 、全 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
2.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全国“ 互联网+” 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银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 、全国大学 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银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 大赛二等奖(银牌)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 、全国大学 生职业规划大赛银奖。
3. 国家级竞赛三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铜奖(项目负责人)、全国“ 互 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项目负责人) 、首届世界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铜牌) 、全国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三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铜奖。
4.市级竞赛奖
包含: 中国 · 重庆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重庆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一等奖或金奖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市级决赛银奖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一) 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好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品德良好 ,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 , 截至 报名时 ,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2. 学习成绩好 , 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 , 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自愿申请。
( 二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 , 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此外 , 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 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 目( 以下简称 , 专本贯通培养项 目 ) 中 , 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 , 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 免试招生选拔范围 。如学生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 , 须放 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转段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院校和相关普通 本科高校备案 , 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本待遇 ,造成遗留 问题 , 学生自行负责。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专 升 本 免 试 招 生 通 过 市 教 育 考 试院 门 户 网( 网 址 : https://www.cqksy.cn )上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 院另文通知。
各高校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积极主动进行政策宣传 , 多渠道告知符合条件的技能竞赛免试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政 策 。如报名学生同时符合多种考生类别(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等), 由本人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 , 并参加相应类别的 考试(考查) 。 一旦选择以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技能竞赛免试生类 别报名 , 将不再安排全市统一文化课考试 。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 别 , 作为考生参加考试(考查)和录取的依据 ,在报名后的考试 (考查) 、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 , 均不得更改。
( 二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 、考试 、录取全过程。
1.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各专科毕 业院校和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 。其中 , 退役大学生士兵由安置 地(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身份审核 , 市内高校退 役大学生由所在( 毕业) 高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 , 市外高校退役 大学生士兵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资格审核 。报名时 , 须提交入伍 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退役证(或相关证明) 、学历证书(或 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立功受奖材料以及经有 关单位签字盖章后的《重庆市 2025 年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 士兵资格审查表》( 详见附件 1 )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相应的 工作时限及具体要求 , 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整体安排和要求 另行发布 ,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高校及报名考生应按市教 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2.技能竞赛免试生资格以报名时已取得的相关赛项奖励及等 次为准 , 由学生所在( 毕业)院校负责 。若学生在多个赛项获奖, 应以取得的最高奖项申请免试资格 。经学校审核后的学生名单 , 应在报名截止后三 日 内报我委相关处室进行复核 。最终认定的名 单及获奖等次 ,作为志愿填报及录取的依据。
审核工作按照“ 谁主管 、谁审查 、谁负责 ” 的原则 , 严格落 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于以虚报 、 隐瞒或伪造 、涂改有关材 料等手段取得资格的 ,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 、考查和录取资格, 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 , 取消其学籍 , 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招生院校及计划
(一)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为我市具有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的市属本科院校。
( 二 )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专升本免试招生计划在本校 2025 年普通专升本 总计划中分别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 、技能竞赛免试生计划 。招生 院校要根据本校发展定位 、办学条件 、专业特色等综合考虑 , 统 筹退役大学生士兵 、技能竞赛免试生与普通毕业年级考生 、原建 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招生规模 , 合理安排免试招生计划 , 并分 专业( 类 )制定招生计划 。市教委可根据生源情况调节或指定相 关高校增减专业( 类 )招生计划。
有关生源院校要根据本校学生实际 , 加强与招生院校工作对 接 , 要负责做好学生的报名组织 、教育引导及政策解释等工作。
五、招生方式
(一)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 免于参加全市统 一 文化课考试 。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 组织相关的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 依据考查结果 , 并综合考生志 愿 、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 、被评为“ 四有 ”优秀士 兵的 , 相关院校可优先或加分录取。
( 二 )符合资格条件的技能竞赛免试生 , 免于参加全市统 一文化课考试 。各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实际 ,按照国家级竞赛一等 奖 、二等奖 、三等奖和市级竞赛奖的先后顺序提出技能竞赛免试 生最低报考要求 , 并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 组织相关的职业 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 依据考查结果 , 结合考生志愿 、在 校期间成绩 、在校期间表现等情况 ,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 三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总体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 , 科学制 定本校专升本免试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中应明确招生专业 、本专 科专业对应关系 、专业类别 、招生人数 、最低报考要求 、是否组 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考查内容 、考查方式 、考查 时间及地点、录取办法(含同分录取办法、专业志愿录取规则等)、 优先录取或加分条件 、咨询和举报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 。招生章 程须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 , 于志愿填报前对外公布 。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详尽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
六、专业类别及专业科类
免试生在报名时须确定专科专业类别( 即: 普通文科类 、普 通理工科类 、计算机类 、英语类 、艺体类 、小语种类)及专业科 类( 即: 文科 、理科) 。各专科专业类别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并 负责解释 。文 、理科按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生时规定的科类 性质或学校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等确定 , 文 、理科兼收的专业由生 源院校确定专业科类 , 并负责解释 。免试生应与同校同专业普通 专升本考生专业类别及科类相同。
报名时经生源院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专业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查和录取的依据 。在考查 、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 节 , 均不得更改。
七、志愿填报、考查及录取
志愿填报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 , 相关免试 生须严格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进行志愿填报 , 最多可填报 3 个院校顺序志愿 ,每个院校可填报 不超过 3 个专业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 发文通知。
志愿填报结束后 ,各招生院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反馈的填报 人员名单开展考查及录取工作 , 并及时上传录取结果 。录取后未 完成的计划 , 原则上由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并组织未被录取 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免试生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结余计划, 由招生院校用于录取其他类别专升本考生。
录取时 ,各招生院校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章程 , 并负责遗留 问题的解释 。要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招生 院校 , 需提前向社会公布具体考查时间 、地点 。录取结束后 , 由 招生院校在本校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 公示时间 不少于 5 个工作 日 。各招生院校考查 、录取期间 , 市教委 、市教 育考试院将对有关工作进行巡查指导。
八、备案及学生管理
(一)备案
录取结束后 , 市教育考试院提供录取名册供招生院校下载备案存档 。招生院校依据录取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 。严禁高校在领 取录取名册前 ,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录取后未报到 、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 ,今后不再享受 专升本有关政策。
( 二 )学生管理
招生院校要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 不符合资格条 件、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 , 日 常管理 、毕业待遇等与招生 院校相同年级 、专业的学生相同 。 同时 ,招生院校应在专升本学 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 字样 , 学 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学位 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院校在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或入学 须知中必须明确载明以上内容。
九、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 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报名考试费按渝价〔 2015 〕 322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 对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的领导 , 统筹教务 、招生 、纪检监察等部 门做好本校招生工作。要科学制定免试招生方案,做好生源分析、 考试安全管理 、教学管理 、学生管理 、后勤保障等工作 , 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 二 )广泛宣传动员 。有关高校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大 专升本免试招生政策的解读和宣传,认真做好免试生的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 确保每个学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及要求 , 防止发生任何炒作和负面舆情。
( 三 )严格规范录取 。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 严格 遵守高校招生“ 十严禁 ”“30 个不得 ”“八项基本要求 ”等纪律 要求,加强各工作环节的过程管理及监督。要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公开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 ,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
( 四 )严肃责任追究 。有关高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要切实履行 工作职责 , 加强工作监督管理 ,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 严格执行招 生政策规定 。对报名、考查、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十一、其他
(一)截至报名时 , 未取得免试资格的学生 , 应据实选择其 他考生类别进行报名 , 不得以免试生类别进行报名 。在报名后参 加相关技能竞赛获奖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 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有 关招生院校补录 。如补录前已被录取的 , 不得再参加技能竞赛免 试生补录。
( 二 )2025 年春季退役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士兵 ,如在 报名截止时能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参加 2025年专升本免试 招生;如在报名截止时,未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在 2026 年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
( 三 )根据教育部 、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 , 普 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则上在应征入伍地享受免试专升本政 策 。自 2026 年专升本免试招生起,从重庆市报名参军入伍的普通 高职专科新生 、在校生及毕业生 ,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 ,达到 报名条件的 , 可参加我市专升本免试招生 。市内高校普通高职专 科新生及在校生从外省( 市)报名参军入伍 , 退役完成学业后参 加重庆市专升本考试的 ,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专升本免试政策 。 2025 年为过渡期 ,按现行办法执行。
十二、工作时间安排
(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2025 年 1 月 中旬至 3 月上中旬;
( 二 )志愿填报:2025 年 3 月下旬或 4 月上旬;
( 三 )学校考查及录取:2025 年 4 月;
( 四 )录取名单备案:2025 年 5 月;
( 五 )发放录取名册:2025 年 6 月上旬;
( 六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25 年 6 月上中旬;
( 七 )技能竞赛免试生补录:2025 年 8 月 中下旬。
附件: 1.2025 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表
2.2025 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技能竞赛获奖学生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