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半期教学检查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查找并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学校将于第10周至第11周对前半期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半期教学检查具体安排
1.半期教学检查分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第10周为院自查,第11周为学校检查。
2.检查方式:采取教师自查、各院督导小组检查、教务处与督导室抽查以及教师座谈会等方式。教务处、督导室主要检查教研室主任的教学资料和教研活动资料,再抽查其它教师教学资料。
3.请各院于第10周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填入相关教学检查表。
4.第11周为学校检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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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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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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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星期四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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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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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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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星期四9点
上午9点点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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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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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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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星期四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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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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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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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星期五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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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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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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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星期五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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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技术学院、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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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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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星期五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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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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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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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半期教学检查内容
1.检查各教师授课计划、教案、课程表、第1-10周学生点名册记分册、实习计划(1-10周)、实习记录(第1-10周)、教研室活动计划等各类教学资料与文件。
2.各院相关人员认真填写《教师半期教学检查表》、《教研室半期教学检查汇总表》、《教研室教研活动半期检查表》、《院系部半期教学检查统计表》、《半期教案讲稿检查评定表》,并分别完成院和教研室教学工作总结,半期学生座谈会记录,请假调课手续及调课统计表。以上资料检查完毕后,交督导室存档。
3.院毕业设计专项检查。(检查表,自查表,安排表)(时间另行通知)
4.顶岗实习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5.半期调课补课的统计表。
三、半期教学检查的要求
1.请院负责人在第11周认真组织安排好本院半期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资料。
2.各任课教师(含实训、实验、校内兼课、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做好自查,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并积极配合院负责人做好半期教学检查工作。
3.各院于半期教学检查结束后,于5月14日将资料和总结整理后交督导室。
4.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督导室与院二级督导组一起,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力度,对各时段的上课情况全天候监控。对无故缺课、私自调课,私自调教室以及迟到、早退等情况,将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狠抓教风建设,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注意:相关检查表格已上传干事群。
督导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