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结合当代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及社会人才培养需要,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我校决定启动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申报面向全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必须在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成果基础上方能申报(在申报表里的可行性栏填写成果内容)。鼓励团队合作项目,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
3.申报项目团队需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自主设计、自主完成、自主管理。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4.各类项目负责人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也不得申报。
5.各申报项目指导教师由各院系严格把关,选配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优秀教师。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丰富管理经验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各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
2.各院系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次筛选并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无院系的、提交的材料不全(未签字盖章)或不是本人来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实可施。项目实施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成员在课余时间内完成项目,不得影响正常的学习任务。
4.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学分转换相关规定,给予立项并结题的项目组成员创新学分。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2018年4月13日下午16:30 前项目负责人本人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及加盖了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产学楼一楼1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俊伊
联系电话:61879071
邮箱:529408301@qq.com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二级学院项目推荐名额指标
教务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