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校内实践场所管理,保障升本工作高质量完成,经研究决定对校内实践场所实行“一实训室一档案”管理,请各学院对照《关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规范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名称及数量的通知》中的实训室信息,为每一个实训室建立信息档案,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践场所基本信息表》(详情见附件1)并附上相应佐证材料。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本学院所有实训室的基本信息表(一实训室一册)装订成册盖章后交于教务处李煜崚处(产学楼B114),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360770155@qq.com。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