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运行与管理的核心职能部门,是规范教学运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监督教学工作状态、推动人才培养改革、促进专业与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下设教学运行科、项目科、实践教学科、建设科、质量保障科、教师能力发展科、学科竞赛教研室。具体职责有:
(一)根据学校任务分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改革,突出办学特色。
(二)组织制定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维护好正常教学秩序。
(三)统筹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和“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四)负责学校的教学运行管理,包括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等教学文件,排课选课管理、外聘教师管理、考务管理、成绩管理、学生学籍管理、顶岗实习管理及毕业资格审查等工作。
(五)负责中高职衔接教育、专本衔接“3+2”贯通分段培养、“专升本”联合办学等校校合作办学工作。
(六)负责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项目立项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管理工作,组织教学研究成果及各类教学奖励评审。
(八)负责统筹管理各级各类教师能力竞赛及学生技术技能竞赛工作。
(九)统筹协调实验实训教学资源的规划和建设,制定、完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十)负责在线平台资源建设、管理、组织及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与管理,组织编制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十二)负责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活动,统筹推进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指导。
(十三)制定或修订教研室主任的选聘、职责、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教研室主任常态化培训交流及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