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督导研究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0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切实加强督导研究工作,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推广运用研究成果,促进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第七届教育督导典型案例及研究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教师、教育研究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征集。

二、研究论文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论文内容

对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督导政策、教育督导实践问题理性思辨与实证研究的文章,包括但不限于中外教育督导史研究、教育督导制度综述与比较、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双减”督导、教育督导数字化转型及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研究。

二)论文要求

1.注重论文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实践性等方面的统一,突出论文的创新性、应用性、指导性,格式规范、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4000字左右。

2.论文应针对某一个(类)问题或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文章结构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基本要素,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思路清晰、方法科学、真实有效。

3.论文征集范围: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征集活动的教育督导研究论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参与征集,应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的扫描件。

4.论文署名:每篇论文作者署名不超过2名。

三)论文征集数量

本着自愿参加、注重质量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1学校将从征集的论文中择优推荐至重庆市。

三、征集程序

(一)学院推荐

已公开发表或收录的论文外,其他拟推荐的论文须进行查重,并下载《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随文报送,重复率超过20%的不得报送。报送时须附二级学院盖章的汇总表PDF版。

(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报送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审方案根据征集到的论文总体质量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创

严格遵守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不弄虚作假。已公开发表或收录的论文须在论文的显著位置注明刊载期刊名及刊载期数,报纸注明刊载版面。

(二)严格把关

二级学院须对征集论文的政治方向、主题体现、基本格式等方面严格审查把关并进行查重AI撰写论文不得参与征集与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无关论文不得参与征集

(三)规范报送

报送时,论文和《学术查重检测报告单》分类建立文件夹,连同汇总表(见附件1二级学院名称为文件名,压缩后20258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方式曾兰珺61879147294284532@qq.com


附件:1.研究论文汇总表

2.研究论文基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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