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根据《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部署,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在线精品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主动适应数字教育新形势,需求牵引、应用为王,推动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开发建设、交互应用与开放共享,创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育人方式、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的数字化重塑,构建更加多样、更具活力的职业教育生态,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彰显类型特征,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和公共基础课程标准要求,融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优化课程设计和教学实施,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带动“课堂革命”。坚持扶优扶强扶特,总结近年来大规模在线教学成果,集聚优质资源,扶持优质公共基础课程、量大面广专业(技能)课程、新兴产业领域和紧缺领域专业(技能)课程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前沿信息技术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将信息技术融入教学活动中,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坚持分级分步推进,分级遴选、分步实施、有效激励,构建校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培育、遴选、共享和持续更新机制。
二、认定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高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以及其他特色课程。
由校内其他部门组织建设的双语在线课程,因评定标准不同,需要按照双语在线精品课程标准进行申报认定,否则不予作为成果计分。
三、课程要求
(一)课程设计科学,教学目标清晰,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有机融入课程思政要求,体现职教特色,专业课及时融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二)申报课程线上部分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二(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完整,提供在线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功能并有效实施,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有完整的学习过程数据,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多样、质量精良,无版权、肖像权争议,课程平台资质良好、运行可靠,可按要求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课程有特色有创新并可持续改进。
(五)教学团队基础好,师德师风优、教学能力强、数字素养高,结构合理,能够提供稳定的课程教学服务,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
(六)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教学事故。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要求
学院组织对符合要求的课程进行遴选推荐。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附件)组织认定。经认定的课程须每学年动态更新教学资源并持续提供教学服务。
学院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等规定,建立健全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规范,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行为要求和考试纪律,完善课程监督机制。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2日前,统一将《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申报课程汇总表》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一份报送B109室,上述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9857563@qq.com,发送格式:一级压缩包名称为学院名称,二级文件名称课程+负责人,不接收在线文件发送。申报材料按申报书+材料清单顺序排版编制成1个pdf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康健伟 61879071
附件:1.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2.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3.申报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