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电子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18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新华社重庆分社《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地点及顺序

(一)摄像时间:20181022--25日,为期4天。

(二)摄像地点:产学楼一楼会议室(B栋)

(三)各二级学院拍摄顺序:

1022(星期一) 829

09:20-11:50

财经学院

688

13:40-15:40

15:55-16:50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141

10月23(星期 1033

09:20-11:50

车辆工程学院

499

13:40-14:40

14:50-16:50

智能制造技术学院

534

1024(星期三) 1359

09:20-10:30

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

540

10:40-11:50

机械工程学院

819

 13:40-16:50

1025(星期四) 1122

09:20-11:00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496

 11:10-11:50

信息工程学院

626

 13:40-16:50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到场共同协调拍摄工作,保卫人员必须到场维持现场秩序。

(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全程参与电子摄像工作。按照拍摄的时间安排,以“班级”为最小单位将学生严密地组织起来参加拍摄,并提前做好课程的调整,不要影响电子摄像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为保证摄像工作效率,请学生按照表格上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先到齐班级先进行摄像。

(四)各二级学院安排一名老师配合教务处彭老师、潘老师与新华社人员对学生资料核对、现场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各班级确定两名班干部为班级联系人,在所属学院老师的带领下,协助保卫处做好本班学生及现场秩序维持,完成拍摄序号录入核对工作。

(六)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以及班主任应及时告知所有毕业班级学生,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参加电子摄像,尤其是已外出顶岗实习的学生。若学生因未接到摄像通知而错过摄像时间,将由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自行与新华社联系摄像。

(七)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电子摄像,无图像信息的,学院将不为其办理毕业证书。

(八)由于摄像背景为蓝色,为了使拍摄效果最佳,请勿穿蓝色的上衣。

                     教务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