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新华社重庆分社《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地点及顺序
(一)摄像时间:2018年10月22日--25日,为期4天。
(二)摄像地点:产学楼一楼会议室(B栋)
(三)各二级学院拍摄顺序:
10月22日(星期一) 829人
09:20-11:50 |
财经学院 |
688人 |
13:40-15:40 |
15:55-16:50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141人 |
10月23日(星期二) 1033 人
09:20-11:50 |
车辆工程学院 |
499人 |
13:40-14:40 |
14:50-16:50 |
智能制造技术学院 |
534人 |
10月24日(星期三) 1359人
09:20-10:30 |
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 |
540人 |
10:40-11:50 |
机械工程学院 |
819人 |
13:40-16:50 |
10月25日(星期四) 1122 人
09:20-11:00 |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
496人 |
11:10-11:50 |
信息工程学院 |
626人 |
13:40-16:50 |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到场共同协调拍摄工作,保卫人员必须到场维持现场秩序。
(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全程参与电子摄像工作。按照拍摄的时间安排,以“班级”为最小单位将学生严密地组织起来参加拍摄,并提前做好课程的调整,不要影响电子摄像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为保证摄像工作效率,请学生按照表格上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先到齐班级先进行摄像。
(四)各二级学院安排一名老师配合教务处彭老师、潘老师与新华社人员对学生资料核对、现场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各班级确定两名班干部为班级联系人,在所属学院老师的带领下,协助保卫处做好本班学生及现场秩序维持,完成拍摄序号录入核对工作。
(六)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以及班主任应及时告知所有毕业班级学生,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参加电子摄像,尤其是已外出顶岗实习的学生。若学生因未接到摄像通知而错过摄像时间,将由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自行与新华社联系摄像。
(七)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电子摄像,无图像信息的,学院将不为其办理毕业证书。
(八)由于摄像背景为蓝色,为了使拍摄效果最佳,请勿穿蓝色的上衣。
教务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