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维护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在校学生的学籍状态正常注册,教务处和学生处将开展休学超期学生学籍清理工作,对在2020年3月20日及之前办理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学籍进行清理(名单见附件1、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超过14日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请各二级学院安排集中清理符合退学条款的学生。
一、学籍清理程序
(一)二级学院联系休学超期和因当兵服务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学生,核实学生休学具体原因、超期未复学原因,并告知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二)经学院和校内相关单位多方努力,仍无法联系到学生;或学院已通知到,但学生一直未办理复学手续。由各二级学院对各学院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以统一格式(附件3)挂网通告,通告时间为一周,学生本人见通告后,若有异议,应在通告期内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若逾期仍未联系,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各学院将退学材料交学生处彭莹老师,材料包括:退学处理报批表(附件4)、退学情况说明(辅导员)、告家长函(一式两份)。
(三)各二级学院确定最终退学名单后,于4月25日前将《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学生清理反馈表》(附件5)经二级学院确认盖章后,送交学生处备案。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说明提交至学生处。
(四)学生处将退学名单及材料报学工委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报办公会审定,根据正式文件结果及名单,由教务处将学籍注销情况提交学信网。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因参军休学或保留学籍学生信息确认核对工作,确认学生是否仍在服役状态,参军学生保留学籍的学生如继续服役,需在服役期间每学期与学院汇报情况,学籍继续保留至退役后两年;已考入军校或不再返校学习,需来校办理退学手续。符合其他退学条款的学生一并核查处理。
(二)各学院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及时了解休学学生情况。学生休学前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应提醒学生按时申请复学,对休学期满未复学学生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莹61879117 张力文61879099
附件:1.休学超期待核查学生参考名单(第一批394人)
2.因当兵服役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待核查学生参考名单(第一批260人)
3.二级学院通告格式
4.学生退学处理报批表
5.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学生清理反馈表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