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年度教学实训实验室 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022-03-18 15:06:54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及教委通知要求,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意见》,以提交教学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为契机,加强教学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训实验室安全,做好自查工作,年度报告参照附件编制,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每年11日至1231,报告统一命名为“2021年度教学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XX学院),于202132817:00前将纸质版报教务处资源建设科B124电子版发送至360770155@qq.com。联系人:李煜崚61369817

教务处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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