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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1-05 10:04:43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安排,教务处决定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为核心,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一批课程内容精品、教师水平精湛、教学效果精准的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推动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开发与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在线课程在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深化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国家、省、校各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培育、遴选、共享、应用和持续建设机制,带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二、数量与范围

  (一)遴选数量

  2023年学校拟遴选10门左右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送,最终数量以市教委分配为准。

  (二)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习实训)等。

  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对参加2022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课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标准。课程目标定位准确,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资源丰富,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技能)课程紧密对接岗位实际,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二)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五)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六)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符合大众审美,教学案例使用得当,语言文字、图片、地图等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知识产权、肖像权争议。

  (七)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八)鼓励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智慧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现代家政等现代服务业紧缺领域专业课程;粮食安全、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专业课程;与传承民族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课程;体现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课程;教随产出,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文化教育软实力提升的“职教出海”相关课程。

四、时间安排

请将申报书、推荐汇总表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名称为姓名+课程名称,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9857563@qq.com。截至申报时间:2024114日,联系人:康健伟、电话:61879071

 

 附件:1.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2.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3.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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