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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听力试听、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12-07 13:55:39   来源:     点击:


 

校内各考生:

2020年下半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将于12月13日在我校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正常进行,现将考生参考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力试听

AB级考试听力考试部分,我校采用IP广播统一播放的形式进行,教务处将于12月11日下午13:30—14:00分进行试播,考生可在这个时间段到自己所安排的考室进行试听。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凡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一律作缺考处理。

3.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隐形耳机等)和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存放到指定的地点,否则以作弊论处。

三、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考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如下。

(一)《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生、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生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

1.考试时,座位上(含桌面、抽屉何凳子上)有书包、书籍、能够载明考试内容的物件者;

2.进入考室后不按编号入座,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何调动者;

3.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和做其他标记者;

4.提前答卷或考试时间结束而不停止答卷者;

5.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者;

6.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及其它类似情节;

7.不按规定关闭手机或呼机者;

8.开考后未经允许而擅自离开考场;考试期间撕毁考卷或擅自带走考卷及其它类似情节者;

第二条 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作弊:

1.考试过程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笔记本、卡片或其他记录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者、

2.在考试过程中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蒋自己的试卷让他人偷看者;为他人抄袭答案提供方便者;

3.在考试过程中传递考试相关信息或交换试卷者;

4.在考试过程中以各种方式互对答案者;

5.请人代考或替人考试者;

6.将考卷、答卷带出考场者;

7.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BP机邓通讯工具或规定以外的其他工具者;

8.以各种方式故意污、毁他人试卷者;

9. 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及其它类似情节,经监考教师口头提示或警告仍不改正者;

10.被认定为雷同卷着;

11.凡有与违背独立解答试题原则的其他舞弊方式者;纸条或提前记录考试;

第三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1.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态度恶劣,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公务,威胁考试工作人员;

2.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者;

3.向有关人员实行贿赂、恐吓、暴力行为者;

4.偷窃考卷者。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校就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时有作弊或参与作弊行为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开除学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代考和请人代考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docx

 

教务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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