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287号)要求,为积极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重庆市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内高校在“智慧职教”“爱课程网”“重庆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等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一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此前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二、课程要求
申报参加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课程,须符合《普通高校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重庆市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标准(试行)》等要求。
(一)课程团队
1.负责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师德师风良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
2.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保证线上线下教学的正常有序运行。
3.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根据教学计划和要求,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根据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需要,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构建科学的知识体系,配置必要合理的教学资源。
(三)课程资源
1.建设的课程资源拥有能覆盖本校课程教学大纲的完整教学资源以及能满足高校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的参考资料。
2.内容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及师生互动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生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生在线学习响应度高。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教学效果与影响
课程共享范围广泛,应用模式多样,有效选用的高校学生在线学习人数多,线上线下应用结合效果较好,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在推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普及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要求
已被认定为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不再重复申报。本次推荐申报课程范围为《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参加预报名的课程。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请高度重视本次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课程要求,确保申报或推荐课程质量。
严格按照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条件和申报书(附件2)要求,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课程,择优推荐申报。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对知识产权等问题要进行严格把关。
(三)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统一于2019年12月12日前,将重庆市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建设科(产学楼109办公室),电子档发送邮箱:810085931@qq.com,过时不予受理,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评审认定
(一)资格审查
接收申报材料日期截止后,市教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报课程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课程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课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二)评审认定
市教委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程的内容质量、学术水平、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经公示后予以认定为“重庆市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五、认定后管理
经评审认定的重庆市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面向全市高校开展共享应用,相关高校及课程平台要持续建设与完善,确保自认定开始,面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3年。市教委将对课程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资源更新不及时、缺乏授课团队支撑和应用效果不好的课程取消其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联系人及电话:丁妍 61879071
附件:1.重庆市高校申报课程汇总表
2.重庆市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3.课程数据信息表
4.重庆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数字课程建设标准
5.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渝教高发〔2017〕8号)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