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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电子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9-10-29 16:43:47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的组织工作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到场共同协调拍摄工作,保卫人员必须到场维持现场秩序。

(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全程参与电子摄像工作。按照拍摄的时间安排,以“班级”为最小单位将学生组织起来参加拍摄,并提前做好课程的调整,不要影响电子摄像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为保证摄像工作效率,请学生按学号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先到齐班级先进行摄像。

(四)各二级学院安排一名老师配合教务处老师与拍照工作人员对学生资料核对、现场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各班级确定两名班干部为班级联系人,在所属学院老师的带领下,协助保卫处做好本班学生及现场秩序维持,完成拍摄序号录入核对工作。

(六)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以及班主任应及时告知所有毕业班级学生,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参加电子摄像,尤其是已外出顶岗实习的学生。若学生因各种原因错过此次摄像时间,将由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须参加第二次电子图像采集的补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电子摄像,无图像信息的,学院将不为其办理毕业证书。

(七)由于摄像背景为蓝色,为了使拍摄效果最佳,请勿穿蓝色的上衣。

(八)附件一为图像采集注意事项。

 

二、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地点及顺序

(一)摄像时间:20191114日—15日,为期2天。

(二)摄像地点:2207(圆形教室)

(三)各二级学院拍摄顺序:

1114日(星期四) 2356

A

09:00-12:00

信息工程学院

740

13:30-14:30

14:30-17:00

智能制造技术学院

518

B

09:00-12:00

车辆工程学院

539

14:00-16:30

财经学院

559

1115日(星期五) 2148

A组:

09:00-12:00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576

14:00-16:30

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

520

B组:

09:00-12:00

机械工程学院

816

13:30-15:00

15:00-16:30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36

  附件一:图像采集注意事项.doc                                                    教务处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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