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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16年立项及2015年延期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01-04 14:56:28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强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促进校级教学成果的培育,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研究计划与实际情况,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对2016年立项及2015年延期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为我院2016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以及2015年度申请延期结题并获批准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要求

(一)完成“申报书”中确定的目标和具体成果,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研究”应紧密结合现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三)项目成果要求与鉴定:原则上一般项目至少完成2项成果,重点项目至少3项。完成成果数量和成果内容应当与任务书中的内容保持一致,不得修改,不一致者学校不予以结题。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人员进行成果鉴定确认,并认真填写鉴定意见;

(四)项目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做好准备。

三、验收内容

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填写项目结题验收表、《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3),撰写研究总结报告,并附相关的成果材料(如教改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材、讲义、课件、软件、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的原件或复印件。项目专家组将根据提交的成果证明材料和项目任务书的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及其体现形式等,对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鉴定与评价。

四、提供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

(二)研究总结报告(必需);

(三)成果证明材料。需提交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并自行编制《项目研究成果目录》;

(四)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2),因特殊原因不能此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填写,经教务处同意,方可与下一年度的教改项目一起结题;

(五)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3);

上述材料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封面;目录;《项目结题验收表》;《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项目研究成果目录》;成果复印件。材料提交时,除了成果证明材料是一式一份,其余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五、提交形式和时间

(一)提交时间:20191912:00前将所有材料以电子文档打包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的形式发送到529408301@qq.com,按上面要求数量提供纸质档(签字盖章)交到产学楼109办公室肖老师处,过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肖俊伊

(三)联系方式:61879071, 529408301QQ

附件:院级教学改革项目题验收资料

                                                    教务处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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